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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消防喷淋系统改造(三次)招标公告(2025-JWHUXG-GC1001)

发布日期:2025-07-30 14:20:36   浏览量 :104
发布日期:2025-07-30 14: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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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车库消防喷淋系统改造(三次)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 为满足消防需求,对车库消防喷淋系统进行改造

2.2项目编号: 2025-JWHUXG-GC1001 

2.3建设地点: 湖北 省(市) 孝感 

2.4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估算价: 44.642939 (万元)

2.5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7其他: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合格。

保修要求: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04月23日修订)执行。

工程整体质保期:工程整体质保期按国家规范执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4小时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免费进行维修、维护。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截至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小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股东之间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4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5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6各岗位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经项目经理本人确认并签字的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截图及承诺书);

(2)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申请人项目经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无在建证明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并对真实性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申请人应确保拟派驻的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评标时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3.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和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8投标人需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完成注册。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5  07  30 日至 2025  08  0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网上 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25  07  30 日至 2025  08  0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在 网上领取 招标文件。

6.2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并提供完成注册的截图。

6.3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8571729576@163.com

6.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0 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08  21  10  00 分,地点为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3309室)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12-406631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蓓、汪美玲

电    话:027-84878700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2层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衡先生

联系方式:0712-4066006

 2025  07  30 

咨询热线: 17799828928
对外合作: 17799828928
联系邮箱: conny_zhe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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